各学院:
本学期沿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教务系统)处理学生免修及学分兑换申请,学生准备材料、系统填报时间及学院、教务处审核时间详见下表:
申请类型 办理 时间段 |
学生准备材料及系统填报时间段 |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及支撑材料时间段 |
教务处审核学生申请及支撑材料时间段 |
免修、学分兑换 |
9月16日09:00至10月8日17:00 |
10月9日09:00至10月12日17:00 |
一、学生提交申请及材料的具体要求
请需办理免修、学分兑换的学生,自行在教务系统进行申报,务必认真阅读《贵州民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修读管理规定》(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教学课程学分互认管理办法》(附件2),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申请并上传支撑材料。
(一)免修
1.按照《贵州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课程修读管理规定》要求,退役复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相关课程,成绩按85分记。
2.学生申请免修的申请书及支撑材料需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本人姓名-学号-免修(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二)学分兑换
1.根据《贵州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教学课程学分互认管理办法》规定,(1)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相关证书可申请认定后续《大学英语》、《大学日语》、《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成绩按85分记;(2)在预科阶段修读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课程,取得60分以上成绩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本科阶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课程,成绩按65分记。请注意以上课程需办理的不是“免修”,是“学分兑换”。
2.学生申请学分兑换的支撑材料需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本人姓名-学号-学分兑换(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二、特别提示
(一)因病或生理缺陷不能随班上体育课的学生,不再办理免修,须向体育与健康学院申请参加体育康复保健班学习,成绩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记入。
(二)“退役免修”选项只限于参军退役复学学生提交免修申请使用。
(三)学生须承诺教务系统填报内容和提供的支撑材料完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四)学生根据办理类型,按时间段提交材料,未进行系统申报不予办理,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不予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五)请各学院教学工作负责人及时登录教务系统,严格按文件规定审核学生各类申请,超时未审核后续事宜不予办理。
三、其他
特殊、突发情况及未尽事宜,请学院单独联系教务处教务科。
贵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