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开具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成绩单及均分绩点排名证明的通知
各学院:
2024年毕业季临近,需开具成绩单、均分绩点排名证明等材料的学生较多,为规范管理,简化学生办事流程,特将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绩单
(一)贵州民族大学学业成绩表
1.认定后的《贵州民族大学学业成绩表》只用于装入毕业生个人档案,不作他用。
2.贵州民族大学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查询流程:毕业管理——毕业生信息查询——学生成绩总表打印——录入学生学号——点击“查询”——选中学生——点击“打印”——“成绩单格式”选择“学生学业成绩表(装档)”——点击“打印”。学业成绩表样例见附件1。
3.认定流程:学院审核盖章——教务处审核盖章。
(二)贵州民族大学学生成绩明细
1.学生在校期间,因评奖评优、报考研究生、出国留学、求职等原因需使用成绩单,应使用《贵州民族大学学生成绩明细》。
2.教务系统查询流程:毕业管理——毕业生信息查询——学生成绩总表打印——输入学生学号——点击“查询”——选中学生——点击“打印”——“成绩单格式”选择“学生成绩明细”——点击“打印”。学生成绩明细样例见附件2。
3.认定流程:
(1)中文成绩明细:学院审核盖章——教务处审核盖章。
(2)英文成绩明细:学生自行翻译——学院审核盖章——国际处审核盖章——教务处审核盖章。
二、学分加权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证明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报考研究生等原因需使用均分绩点排名证明,应使用《贵州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加权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证明》。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
(二)教务系统查询流程: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排名统计——指定学期排名统计——选择起始、终止学年学期——选择年级、专业——点击“课程查询”——选中所有课程——点击“统计”。
(三)认定流程:
1.中文均分绩点排名:学院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教务处审核盖章。
2.英文均分绩点排名:学生自行翻译——学院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国际处审核盖章——教务处审核盖章。
三、成绩考核与记载的情况说明
(一)如需对成绩明细中以“合格”记入的课程成绩进行对应分数的转换,请使用《关于贵州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成绩明细表的情况说明》(附件4)。
(二)如需对成绩等级规定与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式进行说明,请使用《关于贵州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成绩考核与记载的情况说明》(附件5)。
(三)认定流程
1.《关于贵州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成绩明细表的情况说明》
(1)中文情况说明:学院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教务处审核盖章。
(2)英文情况说明:学生自行翻译——学院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国际处审核盖章——教务处审核盖章。
2.《关于贵州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成绩考核与记载的情况说明》
(1)中文情况说明:学院审核盖章——教务处审核盖章。
(2)英文情况说明:学生自行翻译——学院审核盖章——国际处审核盖章——教务处审核盖章。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生须承诺本人成绩、均分、绩点、排名完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二)学生所在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开具成绩单及均分绩点排名证明,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三)目前,国际处位于南校区行政楼一楼,教务处位于南校区第二教学楼一楼。
贵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16日